出入境
签证
原则上,想进入大韩民国境内的外国人须持有签证。
在大韩民国,签证被视为领事对申请入境许可的外国人给予的 “入境推荐行为”,因此当外国人持着签证入境时,机场或港湾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审查官的入境审查结果可能会出现不符合入境许可条件,拒绝入境的情况。
签证种类
- 一次性签证:有效期内只能入境一次。(办证日起有效期3个月)
- 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入境两次以上。
滞留
- 短期滞留:滞留期间90日以下
- 长期滞留:滞留期间91日以上
※长期滞留者需在入境后90日内进行外国人注册。
外国人的活动范围
外国人可在滞留资格与滞留期间范围内进行停留,除法律规定的情况以外,不得随意参与政治活动。
当外国人想在滞留期间内就业,必须持有可就业的滞留资格,且不得在非指定的工作场所工作。
外国人在滞留资格范围内变更或添加工作单位,必须提前获得法务部长官的许可。然而,总统令规定的具备专门知识、技术、技能的人员可在变更或添加工作单位后15天内向法务部长官进行申报。
韩国就业
可以进行就业活动的滞留资格如下:
-
短期就业(C-4)、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
艺术演出(E-6)、特定活动(E-7)、非专门就业(E-9)、船员就业(E-10)、访问就业(H-2)
※ 居住(F-2)部分资格、结婚移民(F-6)资格不受就业活动限制。
※ 常驻(F-5)资格的活动不受限制,海外侨胞(F-4)资格除了简单劳动、违反良好风俗或社会秩序的行为以外,其活动不受限制。
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
外国人如要同时开展所持滞留资格许可活动和其以外滞留资格许可活动时,需要事前获得法务部长官的滞留资格外活动的批准。
但,如要从事的新活动是全日制工作等主要活动时,必须申请滞留资格变更。
入籍
没有取得过大韩民国国籍的外国人在获得法务部长官的入籍许可下,可取得韩国国籍。入籍的种类分为普通入籍、简易入籍和特殊入籍。
入籍的种类 | 许可条件 |
---|---|
普通入籍 |
|
简易入籍 |
|
特殊入籍 |
|
※ 参考《国籍法》第五条~第七条
《国籍法》第五条 - 一般入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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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优待卡办理指南

何谓出入境优待卡?
法务部为给外国投资商提供便捷的出入境环境,发放出入境优待卡(Immigration Priority Card)。
KOTRA是出入境优待卡的申办平台之一,主要处理外国投资商等的优待卡申请。
持有优待卡的外国投资商出入境时,可通过出入境优先审查台(Fast Track,乘务员/外交官专用通道)迅速出入境。
办理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出入境优待卡。
- 超过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金额(以申报为准)的外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亚洲地区总部的职员*。
分类 | 标准(海外直接投资申报额) |
---|---|
金融、保险业 | 5,000万美元以上 |
制造业 | 1,500万美元以上 |
其它行业 | 1,000万美元以上 |
批发零售业、运输及仓库业 | 500万美元以上 |
研究开发中心的运营、新增长动力产业技术的含量事业 | 200万美元以上 |
* 有效期满后如要申请换发时,以优待卡申请日为准,外商直接投资申报额的50%必须到位。
- 长期正式雇员在100名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亚洲地区总部的职员。
- 驻大韩民国的外国经济机构的职员。
- 相关中央行政机关或地方自治团体邀请的投资考察团。
* 出入境优待卡的有效期为从发放日起的3年。(但,相关中央行政机关或地方自治团体邀请的投资考察团的有效期为6个月。
申请材料
- 1.出入境优待卡申请书
-
2. 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亚洲地区总部的职员: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证复印件
驻大韩民国的外国经济机构职员:法人登记藤本
相关中央行政机关或地方自治团体邀请的投资考察团:邀请函 - 3.境外母公司或亚洲地区总部的在职证明(或可确认优待卡申请人属于优待卡办理对象企业或团体等的文件)
-
4. 根据办理对象标准,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 研究开发中心的运营企业,需要韩国产业技术振兴协会出具的企业附设研究所认证书或研究开发负责部门的认证书(或产业通商资源部出具的研究开发设施指定公文等)
- 新增长动力产业技术含量企业,企划财政部出具的税收减免决定公文等
- 长期正式员工在100名以上的企业,需要工资账本、劳动福利公社出具的单位保户明细或税务所发放的源泉征收履行状况申报书等 - 5. 优待卡申请人的护照复印件
※附加、提交PDF的格式的申请书与材料,然后通过邮件申请。
办理程序
- 提交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申请者→KOTRA) - 申请办理优待卡
(KOTRA -> 法务部) - 批准、发放优待卡
(法务部→KOTRA) - 发送
(KOTRA→申请者)
* 每月1~10号期间接受申请→ 每月25日左右发放 / 10号以后申请时 → 次月25号左右发放
申请及咨询事项
投资综合咨询室金度庆
- 地址:首尔市瑞草区献陵路7 KOTRA IKP 203号投资综合咨询室
- 电话:(82-2)-3497-1971
- 传真:02-3497-1611
- E-mail : dk90@kotra.or.kr
※上述内容因法务部方针,可能发生变化。
咨询专家

- Ministry of Justice
- 李在永 Senior Officer
- 02-3497-1063
- leejy053@kotra.or.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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