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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园区现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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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邱研究开发特区(医疗研发地区)
创建日期
2014.09.18
点击数
3479

■ 项目概要

  • 位置/规模:大邱市 东区 新西洞“大邱革新城市”内 / 1,087,000㎡(革新城市 4,216,000㎡)
  • 项目期:2011~2015年(第一阶段)
  • 开发方向:构成医疗研发中心与建立全球医疗产业生态系
    - 以标榜Medi-City的大邱市发展战略为基础,从核心地区连接尖端医疗综合园区,组建医疗中心。
    - 连接尖端医疗综合园区内的研究所与地方医疗相关大学,组成医疗仪器与新药生产等全球医疗产业生态系。
    - 结合研究开发特区和尖端园区,创出IT融综合技术事业化的互动效果。

■ 推进经过

  • ’10. 03. 04 : 申请指定大邱研究开发特区(大邱广域市长)
  • ’11. 01. 18 : 树立第2次(2011~2015)特区发展综合计划(产业通商资源部)
  • ’11. 01. 24 : 大邱研究开发特区的指定通告
  • ’11. 03. 02 : 设置大邱技术事业化中心
  • ’12. 02 : 修订《特区内入驻企业的税收减免条例》(购置税)
  • ’12. 03 : 修订《特区内入驻企业的税收减免条例》(财产税)
  • ’12. 06 : 医疗研发集群用地第一次预售公告(LH)
  • ’12. 11 : 医疗研发集群用地第二次预售公告(LH)

■ 各地区现况

(单位:㎡, %)

总面积 医疗研发集群 商业用地 公园绿地 城市扶持设施
1,087,000
(100)
345,989
(31.8)
52,000
(4.8)
339,011
(31.2)
350,000
(32.2)

■ 销售计划

  • 销售对象:107,649㎡(总面积345,989, 完成销售 238,340)
    ※以2014年6月30日为准,根据测定规模(最少1,650㎡),可进行分割
  • 售价:596,838韩元/㎡(1,973,017韩元/3.3㎡)
    ※大邱市工业地区工厂用地的参考价格:城西产业园区 300~500万韩元以上/3.3㎡
  • 售期:2012. 6. 29 ~
    ※ 最初公布预售公告后,随时接受与供应
  • 入驻资格行业:《韩国标准产业分类表》上规定的以下各行业
    - 211.基础医药品物质与生物学制剂制造业
    - 212.医药品制造业
    - 213.医疗用品及其它医药相关产品制造业
    - 271.医疗仪器制造业
  • 入驻限制行业:《研究开发特区管理计划》(产业通商资源部 告示第2011-82号)上限制的行业,并属于《关于国土计划与使用的法律施行令》附表4第2号1~6号的行业。
    1. 排放《大气环境保护法》第2条第9号规定的特殊大气有害物质的行业。
    (例如:镉、氰化氢、铅、聚氯乙烯、铬、砷、水银及其化合物等)
    2. 属于《大气环境保护法》第2条第11号规定的大气污染物质排放设施的设备,属于同法施行令附表8规定的第一种~第四种工作场所。
    (例如:纤维制品、皮革/毛皮/鞋类、纸浆/纸张制品、焦炭制造设施等)
    3. 排放《关于保护水质与生态体系的法律》第2条第8号规定的特殊水质有害物质的行业,但不包括根据同法第34条,获得废水无放流排放设施设置批准,然后运营的情况。
    (例如:铜、铅、砷、水银及其化合物等)
    4. 作为属于《关于保护水质与水生态体系的法律》第2条第10号规定的废水排放设施的设备,且属于同法施行令附表13规定的第一种~第四种的工作场所。
    (例如:石炭/金属/非金属矿物矿业设施、屠宰/肉类/水产品加工与储藏/处理设施等)
    5. 排放《废气管理法》第2条第4号规定的指定废弃物的行业。
    (例如:废合性树脂/橡胶等高分子化合物、污泥、废农药、腐蚀性废弃物等)
    6. 《噪音、振动管理法》第7条规定的排放许可标准两倍以上的行业。
    (例如:10马力以上的压缩机、20马力以上的圆心分离器、50马力以上的混合器等) ※今后根据《研究开发特区管理计划》的变更,还可能限制部分行业。
  • 销售、入驻程序

■ 优惠政策

  • 税收扶持(※指定尖端技术企业时)
    ㆍ国税:法人税-最初3年减免100%,之后2年减免50%
    ㆍ地方税
       - 房地产:减免购置税
       - 财产税:最初7年减免100%,之后3年减免50%
    ㆍ对象:尖端技术、研究所企业
    ㆍ指定条件
       - 具备尖端技术与尖端产品领域的国内外专利权。
       - 应用专利权,生产、销售产品,入驻特区。
       - 每年研究开发费占总销售额的比率为5%。
       - 应用专利权,生产、销售产品的销售额占年总销售额的30%以上。
    ㆍ相关法令
       - 《税特法》第12条的2
       - 《大邱市市税减免条例》第12条
       - 《大邱市东区区税减免条例》第10条
  • 财政扶持
    ㆍ提供地方投资促进补助金:地方新增设企业、首都圈搬迁企业等每家企业最多可获得60亿韩元的资助
    ㆍ提供选址、投资补助金:最多10亿韩元
    ㆍ大规模国内外投资企业的特别扶持:总投资金额的50%范围以内
    ㆍ提供雇用、教育培训补助金:六个月范围内,每人每月最多50万韩元。
  • 扶持购买地皮
    ㆍ五年无息分期付款或一次性付款,一次性付款时可打折(一次性付款时,可打12.37%)
    ㆍ向希望租赁地皮的企业提供长期租赁(5~50年) 年租赁费:销售价格的3%
      ※租赁义务期五年后可转换成销售
  • 行政扶持
    ㆍ从销售到入驻,提供各种认、许可“一站式”服务。
    ㆍ从入驻洽谈到研究开发,指定专门公务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