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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园区等适用房地产投资移民制
创建日期
2013.05.14
点击数
803
제목 없음 韩联网消息:

    据釜山市13日报道,20日将公布把东釜山旅游园区和海云台旅游度假村指定为“房地产移民制”的适用对象。

    釜山市从2012年初开始一直努力向法务部申请把“东釜山旅游园区”等归入房地产投资移民制的适用对象。

    所谓房地产投资移民制是指向法务部长官通告的地方疗养设施投资规定额以上的投资商,赋予可自由从事经济活动的居住(F-2)资格,然后5年后赋予国内永居(F-5)资格的制度。

    截至上个月,适合移民制的地区有济州道、江原平昌、仁川永宗地区、丽水京都地区等。

    20日法务部长官即将通告的釜山地区的房地产移民制适用地区有海云台度假村普通住宿设施中的酒店(投资金额7亿韩元以上)、东釜山旅游园区旅游住宿设施中的疗养公寓酒店、普通住宿设施中的酒店/别墅/旅游用独立小屋等。

    适用期从本月20日至2018年5月19日,共5年。

    海云台旅游度村组建项目是为扩充釜山不足的旅游基础设施,根据《城市开发法》实施的旅游开发项目(项目费27400亿韩元)。

    釜山海云台一带正在组建占地面积65,000平方米的101层大楼,和总面积达66万平方米的旅游酒店、普通酒店、水上公园、主题公园和共同公寓等四季型综合旅游度间村。

    东釜山旅游园区是指四季型综合疗养、休闲城市组建项目(4兆韩元)。

    在釜山机张郡机张邑还正在开展占地面积366平方米的主题公园、运动设施、海洋观览设施、酒店、疗养公寓酒店、疗养型住宅、医疗旅游设施等项目。

    釜山市某有关人士表示,以海云台为主的东釜山地区具备能引以为豪的自然景观和世界旅游区,拥有外国人青睐的居住环境,因此有资格被指定为投资移民制的适用对象。希望投资移民制能进一步推动海云台旅游度假村和东釜山旅游园区的组建。

原文记事

来源:韩联网(2013.05.13)

~~*此记事原文为韩国语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