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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处理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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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个人信息处理标示(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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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姓名、邮件、电话号码等
※ 详细内容可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正文中确认 -
处理目的
处理目的向客户提供服务、处理信访
※ 详细内容可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正文中确认 -
向第三方提供
向第三方提供第5条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详细内容可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正文中确认 -
委托处理
委托处理第6条 委托处理个人信息
※ 详细内容可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正文中确认 -
保存期限(设定)
保存期限第2条 个人信息的合理及保存期限
※ 详细内容可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正文中确认 -
请求阅览
请求阅览(负责部门)投资宣传组,
(联系方式) 02-3460-7842
※ 详细内容可在个人信息处理方针正文中确认
第1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 ① Invest KOREA针对以下各项目的,在最小的必要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 ② Invest KOREA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2条,注册、公开的个人信息文件的处理目的有以下几种:
编号 | 个人信息文件的名称 | 运营根据 | 处理目的 |
---|---|---|---|
1 | 《Invest KOREA》订阅会员 | 信息主体同意 | 订阅外商投资信息杂志 |
2 | 在线咨询服务的用户 | 信息主体同意 | 回答在线咨询的问题 |
3 | 推荐信息邮件推送服务的用户 | 정보주체 동의 | 提供推荐信息邮件推送服务 |
4 | IKMP项目参与企业 | 信息主体同意 | 扶持IKMP项目 |
5 | IKMP咨询(Inquiry)的用户 | 信息主体同意 | 回答IKMP的咨询问题 |
6 | Invest KOREA投资商会员 | 信息主体同意 | 管理Invest KOREA投资商会员 |
第2条 个人信息的处理与保存期限
- ① Invest KOREA处理的个人信息以收集、使用为目的,在明示的范围内进行处理,并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令所规定的保存期限。
- ② Invest KOREA网站上处理的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如下:
编号 | 个人信息文件的名称 | 运营根据 | 运营目的 | 处理及保存期限 |
---|---|---|---|---|
1 | 《Invest KOREA》订阅会员 | 信息主体同意 | 订阅外商投资信息杂志 | 2年或截至订阅者取消时 |
2 | 在线咨询服务的用户 | 信息主体同意 | 回答在线咨询的问题 | 2年 |
3 | 推荐信息邮件推送服务的用户 | 信息主体同意 | 提供推荐信息邮件推送服务 | 2年 |
4 | IKMP项目参与企业 | 信息主体同意 | 扶持IKMP项目 | 2年 |
5 | IKMP咨询(Inquiry)的用户 | 信息主体同意 | 回答IKMP的咨询问题 | 2年 |
6 | Invest KOREA投资商会员 | 信息主体同意 | 管理Invest KOREA投资商会员 | 2年 |
第3条 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
编号 | 个人信息文件的名称 | 在个人信息文件上记录的个人信息项目 |
---|---|---|
1 | Invest KOREA》订阅会员 |
|
2 | 在线咨询服务的用户 |
|
3 | 推荐信息邮件推送服务的用户 |
|
4 | IKMP项目参与企业 |
|
5 | IKMP咨询(Inquiry)的用户 |
|
6 | Invest KOREA投资商会员 |
|
- ② 在网络服务使用过程中,以下个人信息内容会自动形成、收集。
- -Invest KOREA网站:Cookie信息、IP地址、服务使用记录、访问记录
第4条 个人信息文件的注册情况
- ① Invest KOREA在执行所管业务及处理信访等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下,在明示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同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2条,运营个人信息文件。
- ② 各个人信息文件的详细内容,可点击、查看以下个人信息文件管理账本,同时可通过综合门户网站,进行确认。
- ※个人信息门户网站(www.privacy.go.kr) → 信访广场 → 请求阅览个人信息等 → 个人信息文件目录搜索 → 在机关名称中点击“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确认详细内容。
第5条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1.获得信息主体特别同意的情况。
- 2.在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 3.在信息主体或法定代理人无法表明意思的状态下或住所不明确时,即使没有事前同意,如果被认定是保护信息主体或第三者生命、身体和财产利益等有必要的情况。
- 4.如果个人信息不使用于其它目的或不向第三者提供时,会出现无法实施其他法律所规定的业务的情况,但这必须通过保护委员会的审议、决议。
- 5.为履行条约,以及其它国际协定,被认为在向外国机构提供信息时有必要的情况。
- 6.认为对协助犯罪搜查和提交、维持控诉等有必要的情况。
- 7.认为对法院执行裁判等业务有必要的情况。
- 8.认为对执行刑法、监护和保护处分等有必要的情况。
第6条 委托处理个人信息
-
① Invest KOREA为顺利处理个人信息业务,委托以下企业,处理个人信息。
개인정보처리 위탁 표로 연번,위탁업무,수탁업체명,전화,근무시간,수탁자 관리현황 점검 결과 정보 제공 연번 委托业务 受托企业名称 电话 工作时间 受托单位管理现况
检查结果1 Invest KOREA网站的运营及维持、维护 (株)SYSONE 02-6090-6800 09:00~18:00 适当 2 系统维护及保修 (株)NEO PLUS 02-2082-0500 09:00~18:00 适当 3 运营客户指南中心 (株)UCESS PARTNERS 02-3439-7653 09:00~18:00 适当 - ② Invest KOREA签订委托协议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除委托业务、执行目的以外,必须在合同书等文书上明示关于禁止处理个人信息、技术性及管理性的保护措施、限制再委托、管理及监督受托者、损失赔偿等责任事项,监督受托者是否安全处理个人信息。
- ③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第6项,当受托人再委托本公社的个人信息处理业务时,必须事前获得KOTRA的同意。
- ④ 使用委托业务或变更受托人的情况,无差池地通过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然后公开。
第7条 个人信息销毁程序与方法
- ① 原则上,Invest KOREA达到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时,须及时销毁相关个人信息。 但,根据其它法律,必须保存时,也无需这么做。销毁的程序、期限和方法见以下内容。
- ② 在获得信息主体同意的前提下,即使超过个人信息保存期限或已实现处理目的,根据其它法律,必须持续保存个人信息时,必须把相关个人信息(或个人信息文件)转移到其它数据库(DB)或在不同的保管场所进行保存。
- ③ Invest KOREA的个人信息销毁程序、期限及方法如下:
- 超过个人信息保存期限的个人信息可从终了日起可及时进行销毁。
- 达到个人信息文档的处理目的、废除相关服务、项目被终止等当不在需要个人信息文件时,从被认为不再有必要处理个人信息的那天起,及时销毁该个人信息文档。
- 1 电子文档型的信息将采取信息记录无法再生的技术方法。
- 2 写在纸张上的个人信息将通过粉碎机或烧却等方法来销毁。
第8条 信息主体的管理、义务及其活动方法的相关事项
-
① 信息主体任何时候都能行使以下各项保护个人信息的权力。
- 1. 要求阅览个人信息。
- 2. 如有错误时要求修正。
- 3. 要求删除。
- 4. 要求中止处理。
- ② 行使第一项权力,根据《个人信息处理方法的相关通告附表第8号》的格式,制作书面申请书,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FAX)来进行,对此必须及时采取措施。
- ③ 在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发生错误时,可要求修正或删除,这种情况下,直到完成修正和删除时,可不使用、提供该个人信息。
- ④ 行使第1项所规定的权力,可通过信息主体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人等代理人来实施。这种情况下,必须提交《个人信息处理方法的相关通告附表第11号》格式的委托书。
- ⑤ 要求阅览与中止处理个人信息时,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第5项、第37条第2项,可限制信息主体的权利。
- ⑥ 要求修订或删除个人信息时,如按照其他法律,该个人信息被明确表示为是被收集的对象的情况时,不可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 ⑦ 按照信息主体的权利,可要求阅览、修正/删除,或要求中止处理时请求阅览等,但这些情况必须确认人是否是本人或适当的代理人。
- ⑧ 请求阅览、修正/删除、中止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走以下的程序:
- ⑨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8条(行使权力的方法及程序),信息主体当个人信息阅览等要求被拒绝且对拒绝措施不服时,可对以下内容提出异议。
第9条 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性的措施
-
1. 树立及实施内部管理计划
Invest KOREA根据《确保个人信息安全性的措施标准》,树立、实施内部管理计划。 -
2. 个人信息处理职员最少化并实施教育
指定个人信息处理职员并人数最少化,同时实施管理个人信息的对策。 -
3. 限制接触个人信息
对于处理个人信息的数据系统,通过赋予、变更和取消接近的权利,对统制、管理个人信息的接触途径,采取必要的措施。同时,使用侵入切断系统,统制从外部来的非法接触。 -
4. 保管使用记录并防止伪造、修改
个人信息系统的使用记录可最少被保管1年以上。但关于5万名以上的信息主体,如是处理个人信息或固有识别信息、敏感信息等个人信息处理系统,可保管2年以上。 -
5. 个人信息密码化
客户的个人信息凭借设置密码,被安全的保存和管理。另外,在保存和传送重要数据时,采取输入密码等特别的保安措施。 -
6. 设置保安项目与周期性检查、更新
Invest KOREA为防止因黑客或计算机病毒等所造成的个人信息外泄与损坏、丢失,设置安全软件,并作周期性的更新和检查。 -
7. 统制管理非法者的侵入
另外设置个人信息系统的物理性管理空间,以保管革新信息,同时为此,树立、运营进出统制程序。
第10条 自动收集个人信息装置的设置、运营及拒绝的相关事项
-
1. Microsoft Edge的情况
网页浏览器上端的“工具”菜单 (Alt+F) ▷ 设定及其他 ▷ 设定 ▷ Cookie及网站权限 ▷ Cookie及网站数据的管理与删除 ▷ 阻断 ▷ 添加要阻止的网站 -
2. Chrome的情况
网页浏览器右侧的“设置”菜单 ▷ 画面下端的“高级设定” ▷ 个人信息资料的设定 ▷ 阻止Cookie的设定
第11条 保护个人信息的负责人
分类 | 部门名称 | 姓名 | 联系方式 |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贸易投资基础本部 | 李廷勋本部长 | 电话:02-3460-7400 |
各领域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投资企划室 | 金丙浩室长 | 电话:02-3460-7824 |
各领域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 投资宣传组 | 辛智仁职员 |
电话:02-3460-7842 传真:02-3460-7840 电子邮件:jiin.shin@kotra.or.kr |
第12条 接受、处理个人信息阅览请求的部门
-
① 信息主体可在以下部门申请阅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5条所规定的个人信息。Invest KOREA努力处理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阅览申请。
-
接受、处理个人信息阅览申请的部门
- 部门名称:投资宣传组
- 业务担当:辛智仁职员
- 联系方式:电话 02-3460-7842 / 电邮: jiin.shin@kotra.or.kr
-
接受、处理个人信息阅览申请的部门
- ② 信息主体除第1项的阅览申请接受/处理部门以外,还可通过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的“个人信息门户网站” (www.privacy.go.kr)申请个人信息阅览。
- -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个人信息门户网站 → 个人服务 → 申请阅览个人信息等 →申请阅览等(有必要通过手机、公共的IPIN等,进行实名认证)
第13条 针对信息主体权力被侵害的对应方法
-
个人信息侵害申报中心(由韩国网络振兴院运营)
- 所管业务:接受个人信息侵害事实申报、咨询申请
- 网站:http://privacy.kisa.or.kr
- 电话:(无区号) 118
- 地址:(58324)全南罗州市真兴街9(光伽蓝301-2)3楼个人信息侵害申报中心
-
个人信息纠纷协调委员会
- 所管业务:接受个人信息纷争协调申请、集团纷争协调 (民事解决)
- 网站:http://www.kopico.go.kr
- 电话:1833-6972
- 地址:(03171) 首尔市锺路区世宗大路209 政府首尔市厅12楼个个人信息纠纷协调委员会
-
高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科
- 1301 (http://www.spo.go.kr, cid@spo.go.kr)
- 警察厅网络犯罪安全局
第14条 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变更
② 之前的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确认。
- 2024. 04. 21 ~ 2024. 9. 22 适用指南
- 2022.12.26 ~ 2023.08.09 适用指南
- 2022.10.19 ~ 2022.12.25 适用指南
- 2022.07.18 ~ 2022.10.18 适用指南
- 2022.05.19 ~ 2022.07.17 适用指南
- 2022.05.03 ~ 2022.05.18 适用指南
- 2022.01.07 ~ 2022.05.02 适用指南
- 2021.09.01 ~ 2022.01.06 适用指南
- 2021.02.05 ~ 2021.08.31 适用指南
- 2020.09.22 ~ 2021.02.04 适用指南
- 2020.06.03 ~ 2020.09.21 适用指南
- 2019.06.20 ~ 2020.06.02 适用指南
- 2018.09.03 ~ 2019.06.19 适用指南
- 2017.06.02 ~ 2018.09.02 适用指南
- 2016.02.11 ~ 2017.06.01 适用指南
- 2015.08.01 ~ 2016.02.10 适用指南
- 2014.03.27~2015.07.31 适用指南
- 2012.02.01~2014.03.26 适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