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文移动 移动到主菜单

投资新闻

  • Home
  • Invest KOREA介绍
  • 信息中心
  • 投资新闻
赋予海归派企业产业园区优先权
创建日期
2012.11.16
제목 없음 韩联网消息:

国务会议上通过《产业选址、开发法》

    今后,允许新型再生能源发电设施、由大学主管的产业校区等设施进入产业园区,另外赋予海归派企业优先入驻产业园区的权利。

    据国土海洋部13日报道,至于搞活产业园区开发和扶持入驻企业的《关于产业园区选址与开发的法律施行令修订案》在国务会议上被通过、批准,本月中开始实施。

    根据《修订案》,今后海归派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希望入驻产业园区时,赋予海归派企业优先入驻权;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可采用自由合同的方式来进行。

    允许能源供应设备、新型再生能源发电设施和类似于产业校区的教育研究设施等进入产业园区的产业设施用地。

    至今,法律上只允许工厂、知识产业与文化产业相关设施等7种设施入驻,但随着有人建议有必要引进各种设施等,本次决定修改施行令,添加批准设施种类。

    当上述这些设施入驻产业园区时,可以比地皮组建价低的价格购买相关地皮,据此国土部希望能搞活企业投资。

    同时,《修订案》还扩大了国家财政资助范围:准产业园区,从目前的“10万平方米以上”放宽至“7万平方米以上”;工厂选址区,从“30万平方米以上”放宽至“15万平方米以上”。

原文记事

来源:韩联网(2012.11.15)

~~*此记事原文为韩国语电子版*~~

 

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