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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联网消息:
(世宗=韩联网)朴初龙记者=国土交通部21日表示,为进行市中心空中交通(UAM)的实证,决定实施规则特例。
在航空四法(《航空安全法》、《航空业务法》、《机场设施法》、《航空安全法》)中,对运营UAM所需要的部分规定注入弹性,支持实证项目参与企业。
首先放宽了机体登记限制。
目前,不能在国内重复注册在国外注册过的飞行器,但仅针对UAM实证,允许可在国内重复注册。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还允许在市中心内进行实证飞行。但是,必须在非中心地带进行安全测试,通过进一步验证后才可以,必须确保安全。
与此同时,制定了适合UAM的新安全规定,构建事故或故障发生时的报告体系。
《市中心型飞机标准》规定,可使用在美国和欧洲制造的机身。
作为适用规定特例的“UAM实证项目区”,首先指定今年下半年进行实证的全南高兴(第一阶段)和阿拉运河(第二阶段)。另外,根据今后实证项目的进展情况,将追加指定。
在高兴进行的第一阶段实证工作中,将UAM气体漂浮起来,测量气体安全性、航运交通管理等运营能力和噪音程度等。
当初,政府计划通过实证项目在2025年实现UAM商业化,但商业化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
国土部移动出行汽车局长全萤弼表示:“我期待此次规制特例能为国内企业自由验证技术、为韩国成为UAM领先国家奠定基础。”
chopark@y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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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记事
来源:韩联网(2024.11.21)
~~*此记事原文为韩国语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