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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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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处
KOTRA投资综合资讯室
国税厅派遣官
T.+82-2-3497-1059
E.icc_fisc@kotra.or.kr

法人税

法人税是指对法人收入征收的税金,也可以说是对企业征收的所得税。法人税的征税对象包括盈利法人和非盈利法人,社团法人及财团法人也应和普通法人一样纳税。
纳税义务人和征税收入
韩国法人及在韩国有收入的外国法人有义务缴纳法人税。申报对象征税收入为各营业年度的收入、清算收入和土地等转让收入。从法人的本期净收益中加减《法人税法》中规定的损益,计算每个营业年度的收入。
营业年度
将法令或法人章程所规定的期间作为1个会计期间,但该期间不得超过一年。
申报期限
自各营业年度结束当月的末日起3个月内,应向纳税地主管税务局长申报该营业年度收入的法人税计税标准和税额。
税率
税率 计税标准, 税率
计税标准 税率
2亿韩元以下 计税标准的9%
超过2亿韩元,200亿韩元以下 1,800万韩元 + (超过2亿韩元的金额 x 19%)
超过200亿韩元,3千亿韩元以下 37.8亿韩元 + (超过200亿韩元的金额 x 21%)
超过3千亿韩元 625.8亿韩元 + (超过3千亿韩元的金额 x 24%)
※ 2023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项目适用。。

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针对在提供商品或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过程中发生的附加价值进行申报·缴纳的税款。
纳税义务人和征税收入
纳税义务人是指业务经营者或进口货物者,且从销售税额(总销售额x税率)中扣除购买税额(总购买额x税率)后征收增值税。
营业年度和申报期限
增值税的征税期间分为两期,1月1日至6月30日为第1期,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2期。但设有预定申报期,所以每个季度都有义务申报。
营业年度和申报期限 第1期, 第2期
区分 第1期 第2期
计税期间 01.01 ~ 03.31 04.01 ~ 06.30 07.01 ~ 09.30 10.01 ~ 12.31
申报及缴纳期间 04.01 ~ 04.25 07.01 ~ 07.25 10.01 ~ 10.25 下一年 01.01 ~ 01.25
出具税单的义务
业务经营者提供货物或劳务时,应向接收者出具账单(以下简称 "税单")。 公司法人有义务出具电子税单,可以通过国税厅官网 (https://www.hometax.go.kr → 公认认证书登录 → 查询 / 出证服务))办理。税单出具时间应为货物或劳务供应时间,如若存在多项特例,应遵守《增值税法》第34条的规定,否则将被罚款。
税率
税率 计税标准, 税率
计税标准 税率
韩国销售额 10%
出口货物、输出劳务等 0%

劳动所得税(劳动者)

劳动所得税是指对提供劳动并获取代价的行为征收的税款,劳动收入为征税对象,其名称和形式不受限制,除了金钱以外,还包括物品、股票等。
纳税义务人和征税收入
提供劳动并领取工资的劳动者是纳税义务人,根据简易税额表计算劳动所得报酬(工资、奖金)后申报并缴纳相应税款。个人所得税由具有扣缴义务的公司每月代扣代缴,次年2月进行年终汇算,最终确定劳动者上年度应缴纳的劳动所得税,汇算代扣代缴税额。
申报期限
应于工资发放当月的次月10日之前申报。
税率
税率 计税标准, 税率
计税标准 税率
1,400万韩元以下 计税标准的6%
超过1,400万韩元,5,000万韩元以下 84万韩元+(超过1,400万韩元金额的15%)
超过5,000万韩元,8,800万韩元以下 624万韩元+(超过5,000万韩元金额的24%)
超过8,800万韩元,1.5亿韩元以下 1,536万韩元+(超过8,800万韩元金额的35%)
超过1.5亿韩元,3亿韩元以下 3,706万韩元+(超过1.5亿韩元金额的38%)
超过3亿韩元,5亿韩元以下 9,406万韩元(超过3亿韩元金额的40%)
超过5亿韩元,10亿韩元以下 17,460万韩元+(超过5亿韩元金额的42%)
超过10亿韩元 3亿8,406万韩元+(超过10亿韩元金额的45%)
※ 202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所得部分适用。

转让所得税(股票等)

转让所得税是通过出售、交换或向法人实物出资等方式有偿转让资产时征收的税款。本网站只涉及外国投资商之间频繁发生的股票或股份转让所得税。有税收协定的国家按税收协定处理转让收入,也有国家可以按税收协定免税。
纳税义务人和征税收入
纳税义务人是以有偿方式实际转移资产者,征税收入是从转让价额中扣除必要经费后余下的金额。
申报期限
应于转让日所属半年的末日起2个月内申报。
税率
大股东转让的股票等
  • 持有时间未满1年的中小企业以外的法人股票等情况:计税标准的30%
  •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股票等
大股东转让的股票等 计税标准, 税率
计税标准 税率
3亿韩元以下 20%
超过3亿韩元 6千万韩元+(超过3亿韩元金额的25%)
非大股东转让的股票等
  • 中小企业的股票等:计税标准的10%
  •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股票等:计税标准的20%

证券交易税

证券交易税是指所持股权或股份因合同或法律原因而有偿转让所有权时,对该股权转让价额征收的税。
纳税义务人和计税标准
纳税义务人为股权转让人,计税标准是股权的转让价额。
申报期限
应于转让日所属季度末日起2个月内申报,但非上市股票的申报期限为转让日所属半年末日起2个月以内。
税率
证券交易所(非上市股票等):KOSPI 0.05%、KOSDAQ 0.20%、KONEX 0.1%、非上市股票 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