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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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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类型

단독주택(단독주택, 다중주택, 다가구주택), 공동주택(아파트, 연립주택, 다세대주택, 기숙사) 단독주택(단독주택, 다중주택, 다가구주택), 공동주택(아파트, 연립주택, 다세대주택, 기숙사) 了解详情
※ 依据韩国《住宅法》分类标准

租赁合同分类

全租
全租是韩国独有的租赁方式,即租客向房东支付一定押金,在一定期限内租住该房屋,而房东则在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押金。全租合同多为两年一签(商务公寓为一年),韩国法律规定房东不得在租客拒绝时早于两年解约。据《住房租赁保护法》规定,即使租约仅为一年,只要租客有意续租,仍可居住满两年。
半全租
半全租方式将原有的全租费用分为押金和月租金,按月收取租金。也可能将上涨的全租价格换算为月租金(多为银行储蓄利息的两倍),再按月向租客收取。例如,两年间全租价格从3亿韩元上涨至4亿韩元,则按1亿韩元涨幅换算出月租利率,再收取3亿韩元押金和40万~60万韩元的月租金。
月租
支付一定押金,再按月支付租金,但同等面积的押金远远少于全租费用。签约时与房东妥善协商,还可调整押金和月租金额。全租或月租合同都不包含公用事业费(电费、税费、气费、电话费、网费、电视费等),须由租客自行承担。月租合同也不包含家具和家电产品,须由租客自行置办,但许多公寓住房和商务公寓都配有冰箱、洗衣机等基础家电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