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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T]韩国智慧城市的各级段促进状况及今后方向
创建日期
2018.11.01

        二十一世纪初,与海外其他国家相比,从国家的角度来看韩国属于比较早开始建设智慧城市的国家,2017年文在寅政府成立后,为把智慧城市组打造成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的改革空间,正在推进各种政策性实验。

        韩国智慧城市促进工作大致分成四个变化阶段。第一阶段是截至智慧城市出现之前开展的各种相关基础项目时期;第二阶段是作为正式城市空间对象,投入智慧城市概念的时期;第三阶段是通过在第二阶段形成的各种基础设施,把在相互不同领域之间的服务连接成一个平台并奠定根基的阶段;最后就是目前正在推进的第四阶段,作为解决城市问题和创出革新产业的手段,破格性的测试智能城市的阶段。


第一阶段:智慧城市推进之前的相关项目


        成为智慧城市原型的项目整体上与许多项目有关。首先,1994年发生首尔阿岘洞地铁工程现场的城市煤气爆炸事件和1995年大邱地铁工程现场的煤气爆炸事件等一系列地下设施的相关灾害,经历过这些灾害后,韩国认识到有必要提高国家地理信息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构筑国家信息系统和开展建成后的管理及应用,推进城市信息系统的组建项目。二十一世纪初,普适计算的概念被推广,为有效地管理城市设施物,在国内广泛普及在城市信息系统中连接实际物理设施物的概念,从国家层面上,决定推进组建可实现泛网国家的基础设施。


第二阶段: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阶段


        二十一世纪初,就像之前所言及的那样,是政策上开始使用所谓普适计算概念的时期,是实际性政策实施环境非常好的时期。第一,那时完成超高速信息通信网的建设,开始普及世界最高水平网络的时候。第二,以分散首都地区过密人口为目标,是同华城东滩、城南板桥、坡州云井、水原光教等第二期新城市一起,为实现国家均衡发展, 全国性企划革新城市的开始时期。即,由于全国扩大高速信息通信网和打造新模型城市等充分确保生活便利的新城市建设空间,为所谓“泛网城市(U-City)”的韩国型智慧城市初期模型的实际性建设奠定了根基。

        2008年制定了《关于建设泛网城市等的法律》(以下称“《U-City法》”),配备了计划、建设、运营U-City的制度上的根本,以该法为依据,正式推进U-City的建设。尤其是,《U-City法》对于在建设新城市时回收新城市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收益,不仅要求建设道路、学校等普通城市基本设施,而且还包括被规定为U-City基础设施的城市综合运营中心、自治体自己通信网、交通与防范服务设施等,据此不会给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带来负担,以第二期新城市和各地区的革新城市为中心,成为快速扩散智慧城市的原动力。从2003年至2014年,全国以总共52处项目地区为主,开展投入智慧城市概念的城市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向这种项目投入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预算,虽然根据项目区和规模,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各项目区月被投入200亿韩元以上。


第三阶段:智慧城市的信息与系统连接阶段


        建设新城市时,智慧城市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战略为在韩国普及智慧城市的工作做出贡献,各地方政府也对建设智慧城市的必要性有着同感。但,2014年之后,韩国人口持续减少,在城市政策上感觉到没有必要开展大规模的新城市项目,因此新型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型仍然需要改善。

        由于确保的大规模财源不可能再增加,韩国政府以已经构筑的相关智慧城市的设施建筑为根本,实施以系统性连接和统合为主的连接服务普及政策。尤其是,在组建阶段,政府不仅统一推广在法律中规定的基础设施,而且还以同一形式进行,据此符合各城市特性的各种服务不能得以扩大,主要形成以交通和防犯相关服务为主的扩散。因此,韩国的交通和防犯受到局限的尖端服务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形成,相反服务的多样性方面显示出一定的局限。

        为奠定迎合城市特性的各种服务供给根基,和克服构筑物理基础设施的局限,中央政府推进扩大城市综合平台的项目,这一项目与安全、交通等各领域形成的系统和基础设施相互连接,成为新服务以低费用来进行普及的根源。但,为促进这一项目,存在必须克服的技术性两项外在问题。第一,管理个人服务的机关不同;第二,个别设施物除被设定的用途以外,不能被使用于其它方面,为保护个人信息,机关间的信息不能被连接。据此,韩国政府从技术性领域建立城市综合平台,奠定连接的基本,同时推进各机关之间的合作体系和制度放宽。结果,如今奠定了连接各领域服务的根基。

        建成智慧城市的相关基础设施之后,这个时期有着一个重要教训,那是从连接、综合这些设施的观点来看,为实现管理与运营,必须从技术性领域,和政府性侧面、制度性放宽等方面一起推进。


第四阶段:智慧城市的信息与系统连接阶段


        2010年之后,不仅韩国,而且全世界各国都掀起一股智慧城市热风,韩国政府再次全面研究智慧城市政策。尤其是,所谓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新概念成为政策争论点,再次着手研究智慧城市所追求的目标。

        2017年,把原有的《关于建设泛网城市等的法律》即以建设为主的法律修订成《关于组建智慧城市和振兴产业的法律》,概念从建设、管理和运营扩大至产业振兴,并奠定可推进这一概念政策的根基。

        法律修订后,以总统为首的泛政府制定智慧城市中长期战略,其特征是组建可测试第四次工业革命新技术的城市空间,在确保新产业全球竞争力的同时,在老化地区和落后地区符合性推广可解决问题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这成为一大主轴。迎合与原来有着很大差异的城市空间特性,设定目标,并为达成这一目标,实施有区别性的战略。即,把容易配备尖端基础设施和还未被开发的特殊空间指定为国家示范城市,投入规则沙盒,以不限制地测试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的新技术,同时收集在其他地区应用比较困难的数据,并投入可灵活应用的特例条款等。国家投入财政、制度、技术扶持等所有工作力量,打造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尖端城市测试平台,目前世宗5-1项目区和釜山Eco-Delta城的开发已经启动。国家示范城市地区预测会成为与韩国智慧城市有关,位于革新最前线。此外,为解决智慧城市或其它本质性城市问题,中央政府还正在推进向城市问题发生频率比较多的落后和老化地区提供符合性问题解决方案的方式。为扩散符合性的问题解决方案,相对于原有政府主导型方式,正在讨论推进市民参与的基本生活扶持项目、持续监督早期被明确的城市问题的相关规定和问题解决成果,以及新智慧城市促进方案。第四阶段的项目由于刚刚起步,因此其成果还很难预测,但从迎合城市特性的智慧城市目标和战略实施方面来看,可以说是比原来一律性的政府主导型智慧城市政策要进步。


结论


        韩国和海外其他国家相比,建设智慧城市的速度是比较快的,其规模也已在全国范围形成。以这些经验为基础,作为目前智慧城市的构成要素,不仅包括技术、基础设施,而且还有合作政府与制度改善,以及创出新产业的革新性等,促进智慧城市政策,并试图区别性应用迎合各各城市的政策手段。

        此外,韩国政府为成功促成这种试图和尝试,结果在市民积极参与、扶持的同时,一边明确要组建向市民提供实际性优惠的智慧城市,一边积极推进营造。


智慧城市的构成要素



Lee Jae-yong(leejy@krihs.re.kr)
国土研究院智慧环保城市研究中心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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